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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互联网+”背景下如何规避不良资产业务的风险

2017-06-15 10:07:30 来源:风控网 浏览:229

  以往中国银行业消化不良资产主要有自行清收和打包转让给资产管理公司两种主要途径。
 
商业银行资产的质量变化,与经济周期、宏观调控政策等存在很高的相关性。从历史数据及压力测试的情况来看,在经济上行期,银行信贷资产的质量会处于较好的状态;而在经济下行期,银行信贷资产质量则会随之下行。进入2015年,国内经济增长速度放缓,经济发展方式开始转型、产业结构加速调整、国内外需求不足,钢铁等行业产能严重过剩等多种因素叠加,出现风险事件的企业明显增多,尤其是一些企业,甚至大型的国企、民企出现了生产经营停顿、亏损增加、资金链断裂等状况,这导致银行业普遍出现了信贷资产质量下滑的态势。未来经济增速放缓对银行不良资产上升的压力仍将存在,为不良资产经营业务带来机遇与挑战。

   

    2010年-2014年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情况
    资料来源:中国银行业运行报告(2014年度)
  在我国不良资产的处置实践中,商业银行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区分不同不良资产基础上,采取的处置方式有直接催收、协议处置、借新还旧、实现担保物权、诉讼清收、打折清收、债务战略重组、债转股、呆账核销、贷款损失税前扣除等。资产管理公司也可以将债权打包再次转让给个人和企业,由个人和企业自行清收。随着资产证券化进程的不断推进,银行开始尝试利用不良资产证券化等新渠道处置不良资产,力争实现处置利益最大化。
  近年在“互联网+”技术支持下,我国不良资产处置有了更多的选择和途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新问题,需要我们进一步加以解决。
  
不良资产处置的“互联网+”新探索
  随着“互联网+”浪潮的兴起,“互联网金融”作为一种金融新兴业态快速发展,借助互联网力量处置不良资产的趋势凸显。互联网+不良资产处置是不良资产处置平台借助互联网,将不良资产的处置方、投资方、第三方集合起来,打破时间、地域等因素的限制,实现资源匹配,促成不良资产交易的模式。
  目前,众多互联网企业利用自身的平台,以及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进军不良资产处置领域,根据企业服务内容的不同,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一)提供不良资产相关信息查询的平台
  借助互联网强大的信息整合和查询功能,平台整合金融机构、资产管理公司的不良资产包信息,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多条渠道公布和提供个人和企业的债务信息、资产信息、工商信息、涉诉信息以及不良资产的类别、评估价、处置参考价等数据信息,投资者可在平台浏览相关信息,按照意向资产种类、所在地、价值等要素进行相关搜索和筛选出适合的产品,各方达成意向后,可以按照合法合规的交易流程进行线下交易。
  
(二)淘宝资产处置平台
  早在2012年,淘宝网就尝试推出了网络司法拍卖服务,入驻法院包括6家省高级人民法院和16家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在淘宝拍卖平台上发布拍卖信息,有意向的购买者先通过支付宝缴纳保证金,最后在网上竞拍,出价高的中标。2014年,阿里巴巴集团正式推出针对资产所有人或代理人的处置竞拍平台——淘宝资产处置平台。2015年3月,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成功在淘宝资产处置平台完成两笔不良资产拍卖。2015年5月,信达与阿里巴巴达成战略合作,将其40亿元待处置不良资产上线淘宝资产处置平台。2015年12月,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将515亿元债权放在淘宝资产处置平台进行拍卖。拍卖平台利用平台影响力扩大不良资产推介的信息面与推介深度,提升不良资产处置买卖双方的交易活跃度,有效解决了不良资产处置信息不对称问题,买卖双方背对背电子竞价,避免暗箱操作,极大地提高了不良资产处置价值。
  
(三)金融资产交易所的网络资产交易平台
  目前全国已有北京、深圳前海、天津、重庆等10余家金融资产交易所,全部实现了电子化和信息化,并设立了“网络交易大厅”形式的网络平台,其业务范围基本都包括了不良资产交易和处置。在金交所参与不良资产交易和处置的主体除了银行以外,还有四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和法院的司法拍卖等专门从事不良资产处置的机构。天津金交所还提供“重大事项披露”服务,强调项目的不良资产属性和包括借款人、担保方等责任主体引起的可能问题,对投资人进行风险提示。
  
(四)依托大数据技术的不良资产委托催收撮合平台
此类平台利用大数据和云计算技术,通过对不良资产委托方和催收方进行撮合,成为连接委托方和催收方的不良资产处置平台。其基本运行模式是:首先由不良资产委托方发布委案信息;其次平台利用大数据技术寻找能与委托方匹配的催收方,主要包括催收服务公司、咨询管理服务公司、有清收服务的律师事务所等;最后由催收方应标,应标成功后开始进行催收,再借用大数据、云呼叫平台等互联网方式解决不良资产处置的痛点。平台提供风控保障,负责双向保证回款安全,并收取中间服务费用。

   

    打包成理财产品销售不良资产
  目前主要通过三种模式进行销售:一是众筹模式,二是B2B2C模式,三是“撮合委托+设计理财+理财出售”模式。
  互联网+不良资产处置的不足
  上述各类互联网+不良资产处置平台的涌现,为中国不良资产处置打开了更为深远的想象空间,用互联网思维扩展传统处置渠道,有助于对传统处置方式与处置流程进行优化,提高竞价、催收效率,加快处置进度。但不容忽视的是,不良资产处置作为专业性、风险性都较高的行业,目前仍有大量技术、法律、风控等方面亟待完善,加上“互联网+”模式本身也存在着缺陷与不足,因此在实践中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目标客户定位偏差
  现有互联网+不良资产处置平台在营销和推广模式上区分度不够,导致难以准确定位适合不良资产处置需要的目标客户,更未对不良资产进行针对目标客户群体的个性化定制和开发,绝大部分的网页浏览点击只是无效点击,并不能转化为有效客户。大量的不良资产无法找到与之匹配的意向客户,也极大地造成了互联网资源的浪费。
  
(二)缺乏业务资质和专业性
  根据相关调查报告,自2015年发展至今,与不良资产处置相关的互联网公司已有25?30家。截至2016年3月,这些平台累计发布或委托金额合计超过2000亿元。但是目前多数网络处置平台在不良资产处置方面尚不具备丰富的经验和政策、技术方面的支持,致使其不良资产处置业务发展滞后,且缺乏规范性。根据现行的 《拍卖法》、《不良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不良资产处置活动的公司必须具备拍卖准入资质、催收业务资质、不良资产处置资质等专业资质,相关从业人员也需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但目前除了纯粹的不良资产信息发布平台和金融资产交易所的网络资产交易平台外,其他类型的互联网+不良资产处置平台都是绕过业务资质要求,变相进行不良资产处置活动,存在违规经营或超范围经营的问题。
 
 (三)平台信息披露依然不够充分
  目前,互联网平台在开展不良资产处置业务过程中,在信息披露方面缺乏明确的行业规范和标准,对外披露的信息仅限于不良资产的基本情况,如资产所在地、资产类别、产权状况、物权情况等信息,而并未公布实际承担不良资产价格评估催收、处置的机构名称、处置手段等关键信息。这种投资方与被投资方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一方面会影响投资者做出合理判断和投资决策;另一方面还有可能出现平台、第三方机构、处置机构相互串联,提供虚假信息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现象。
  
(四)不良资产的非标准化特性使得其完全线上化的难度增加
  设立网络资产处置平台的初衷是希望能够有效解决传统资产处置模式面临的难题,对传统资产处置方式进行有效补充,在线上就能独立且有效地完成不良资产处置工作,简化操作流程,提高效率。然而,现有网络平台仅涉及不良资产“信息展示”、“交易服务”等一头一尾环节,原因是不良资产项目情况复杂,简单的信息披露无法满足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的要求,尽职调查、协商谈判、资金筹集、合同签署等关键工作仍需线下反复沟通才能对接完成,导致目前线上服务的贡献远低于线下。
  
“互联网+”的前进脚步亟待规范
  尽管互联网不良资产处置平台存在以上种种不足,但是“互联网+”技术平台带来的技术革新和进步却不容忽视,有必要从创新互联网+不良资产业务发展模式的角度,探索领先行业发展、促进效益提高的新路径。
  其一,明确对不良资产网络处置平台的监管政策并引导其规范发展。
  一是制定完善互联网+不良资产处置的相关法规,明确涉足不良资产处置的互联网平台准入资格、业务边界,规范互联网不良资产处置的市场秩序。二是适当放宽不良资产处置相关政策,拓宽不良资产处置途径,放宽互联网平台在不良资产拍卖、交易、处置等方面的资格限制,降低有关交易的政策门槛,提高不良资产处置的效率。三是放宽不良资产投资者资格限制,允许一般市场主体参与交易,减少由于投资者有限造成的不良资产转让价格错配、流标率高现象。四是出台催收行业相关政策,明确催收机构行为准则、风险控制等要求,构建规范的催收服务市场。五是完善互联网不良资产处置平台数据报送制度,要求平台定期报送运营及财务状况,及时掌握行业风险。
  
其二,结合不良资产业务新特点突破业务发展瓶颈。
  针对不良资产业务特定受众较少、资本消耗较高、处置周期较长的特点,资产证券化、投资结构化、投资基金化等创新业务模式是化解融资瓶颈、拓展业务模式扩大投资者数量的有效途径。融合了渠道创新和模式创新的网络化资产处置,通过技术手段将不良资产转化为标准化投资产品,如债券、收益权、基金份额、理财产品等,降低由于不良资产的非标准化特点造成的处置难度。
  其三,推动专业性不良资产网络交易平台建设,形成多层次的不良资产交易市场。
  从提高不良资产处置效力的角度出发,建议由金融监管部门或行业协会牵头,共同搭建由互联网企业、不良资产所有方、需求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金融资产交易所、司法机关、中介机构等相关主体共同参与的规范化、多元化、专业性的不良资产处置网络平台。通过对不良资产处置业务的标准化运作,覆盖从不良资产的信息展示、交易撮合到法律咨询、资产估值、委托催收、融资服务、资产过户等环节的处置流程,提高不良资产处置深度和处置效率,构建起相互补充的多层次不良资产交易市场。
  
其四,深度融合互联网金融核心技术以化解系统性风险。
  不良资产处置的特殊性决定了运用网络化方式不能单纯依赖互联网平台或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信息化,而应进一步加大创新力度,运用成熟的互联网金融技术实现转型升级。以不良资产的撮合催收类业务为例:一是通过云计算平台、云智能催收系统,全流程监督不良资产、坏账处置动态及催收过程;二是通过平台整合资源,控制成本,为委托方和处置机构提供最优化的资源匹配;三是将阳光催收的理念融入不良资产处置之中。
  其五,通过互联网大数据进行创新以提高不良资产处置效率。
  对互联网+不良资产催收行业来说,通过大数据可以充分了解债务人的相关信息,有针对性地进行催收,提高催收效率。考虑到不良资产业务非标准化的特殊性,还应结合线上平台和线下的沟通服务,才能真正加快不良资产处置进程。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也可以考虑建立自己的不良资产数据库,对公司内部数据进行挖掘和分析,通过各种渠道收集外部信息,不断扩大数据库容量,为开展不良资产处置业务提供数据支撑。此外,建立资产智能云服务平台体系,以线下网点为依托,实现不良资产处置资源配置的最优化。
  
其六,利用区块链开启不良资产数字化时代。
  “区块链+不良资产处置行业”有两个路径:第一,用“不良资产+区块链”的模式找到痛点,在此过程中进行市场资源构建。在这种模式下,会逐步形成分领域、多维度,有创新模式及业态的区块链数字资产的格局,然后通过互通和共享,生成数字资产的信用生态,实现产品有信用、企业有信用、商业行为有信用,整个生态都有信用。第二,构建“区块链+不良资产”联盟,直接建设数字资产的信用生态。
  
其七,加强对产品信息的公开披露,形成规范的信息披露制度。
  针对不良资产网络处置平台信息披露不充分造成的风险隐患,监管部门应制定相关规定,对网络平台的信息披露进行有效规范,要求互联网不良资产处置平台公开披露其不良资产项目的具体信息,包括项目的来源、不良资产成因、规模、底价等,对于打包成理财产品或众筹的不良资产,应该明确告知投资者产品的风险程度。
  其八,运用互联网技术智能催收,实现不良资产一站式专业处置。

结语
   “互联网+”时代拓展了不良资产业务思路,创新了不良资产运作模式,尽管目前“互联网+不良资产”的业务模式尚在探索之中,但随着互联网发展日新月异、新品迭出,不良资产业务的互联网化也令人充满期待。同时,由于互联网产品发展速度快、创新力度大,应当敏锐发掘创新产品,充分厘清法律框架,严密把控相关风险,在机遇与挑战并存的互联网时代开拓创新、稳步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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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互联网+”背景下如何规避不良资产业务的风险

2017-06-15 10:07:30 来源:风控网 浏览:348

  以往中国银行业消化不良资产主要有自行清收和打包转让给资产管理公司两种主要途径。
 
商业银行资产的质量变化,与经济周期、宏观调控政策等存在很高的相关性。从历史数据及压力测试的情况来看,在经济上行期,银行信贷资产的质量会处于较好的状态;而在经济下行期,银行信贷资产质量则会随之下行。进入2015年,国内经济增长速度放缓,经济发展方式开始转型、产业结构加速调整、国内外需求不足,钢铁等行业产能严重过剩等多种因素叠加,出现风险事件的企业明显增多,尤其是一些企业,甚至大型的国企、民企出现了生产经营停顿、亏损增加、资金链断裂等状况,这导致银行业普遍出现了信贷资产质量下滑的态势。未来经济增速放缓对银行不良资产上升的压力仍将存在,为不良资产经营业务带来机遇与挑战。

   

    2010年-2014年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情况
    资料来源:中国银行业运行报告(2014年度)
  在我国不良资产的处置实践中,商业银行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区分不同不良资产基础上,采取的处置方式有直接催收、协议处置、借新还旧、实现担保物权、诉讼清收、打折清收、债务战略重组、债转股、呆账核销、贷款损失税前扣除等。资产管理公司也可以将债权打包再次转让给个人和企业,由个人和企业自行清收。随着资产证券化进程的不断推进,银行开始尝试利用不良资产证券化等新渠道处置不良资产,力争实现处置利益最大化。
  近年在“互联网+”技术支持下,我国不良资产处置有了更多的选择和途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新问题,需要我们进一步加以解决。
  
不良资产处置的“互联网+”新探索
  随着“互联网+”浪潮的兴起,“互联网金融”作为一种金融新兴业态快速发展,借助互联网力量处置不良资产的趋势凸显。互联网+不良资产处置是不良资产处置平台借助互联网,将不良资产的处置方、投资方、第三方集合起来,打破时间、地域等因素的限制,实现资源匹配,促成不良资产交易的模式。
  目前,众多互联网企业利用自身的平台,以及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进军不良资产处置领域,根据企业服务内容的不同,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一)提供不良资产相关信息查询的平台
  借助互联网强大的信息整合和查询功能,平台整合金融机构、资产管理公司的不良资产包信息,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多条渠道公布和提供个人和企业的债务信息、资产信息、工商信息、涉诉信息以及不良资产的类别、评估价、处置参考价等数据信息,投资者可在平台浏览相关信息,按照意向资产种类、所在地、价值等要素进行相关搜索和筛选出适合的产品,各方达成意向后,可以按照合法合规的交易流程进行线下交易。
  
(二)淘宝资产处置平台
  早在2012年,淘宝网就尝试推出了网络司法拍卖服务,入驻法院包括6家省高级人民法院和16家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在淘宝拍卖平台上发布拍卖信息,有意向的购买者先通过支付宝缴纳保证金,最后在网上竞拍,出价高的中标。2014年,阿里巴巴集团正式推出针对资产所有人或代理人的处置竞拍平台——淘宝资产处置平台。2015年3月,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成功在淘宝资产处置平台完成两笔不良资产拍卖。2015年5月,信达与阿里巴巴达成战略合作,将其40亿元待处置不良资产上线淘宝资产处置平台。2015年12月,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将515亿元债权放在淘宝资产处置平台进行拍卖。拍卖平台利用平台影响力扩大不良资产推介的信息面与推介深度,提升不良资产处置买卖双方的交易活跃度,有效解决了不良资产处置信息不对称问题,买卖双方背对背电子竞价,避免暗箱操作,极大地提高了不良资产处置价值。
  
(三)金融资产交易所的网络资产交易平台
  目前全国已有北京、深圳前海、天津、重庆等10余家金融资产交易所,全部实现了电子化和信息化,并设立了“网络交易大厅”形式的网络平台,其业务范围基本都包括了不良资产交易和处置。在金交所参与不良资产交易和处置的主体除了银行以外,还有四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和法院的司法拍卖等专门从事不良资产处置的机构。天津金交所还提供“重大事项披露”服务,强调项目的不良资产属性和包括借款人、担保方等责任主体引起的可能问题,对投资人进行风险提示。
  
(四)依托大数据技术的不良资产委托催收撮合平台
此类平台利用大数据和云计算技术,通过对不良资产委托方和催收方进行撮合,成为连接委托方和催收方的不良资产处置平台。其基本运行模式是:首先由不良资产委托方发布委案信息;其次平台利用大数据技术寻找能与委托方匹配的催收方,主要包括催收服务公司、咨询管理服务公司、有清收服务的律师事务所等;最后由催收方应标,应标成功后开始进行催收,再借用大数据、云呼叫平台等互联网方式解决不良资产处置的痛点。平台提供风控保障,负责双向保证回款安全,并收取中间服务费用。

   

    打包成理财产品销售不良资产
  目前主要通过三种模式进行销售:一是众筹模式,二是B2B2C模式,三是“撮合委托+设计理财+理财出售”模式。
  互联网+不良资产处置的不足
  上述各类互联网+不良资产处置平台的涌现,为中国不良资产处置打开了更为深远的想象空间,用互联网思维扩展传统处置渠道,有助于对传统处置方式与处置流程进行优化,提高竞价、催收效率,加快处置进度。但不容忽视的是,不良资产处置作为专业性、风险性都较高的行业,目前仍有大量技术、法律、风控等方面亟待完善,加上“互联网+”模式本身也存在着缺陷与不足,因此在实践中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目标客户定位偏差
  现有互联网+不良资产处置平台在营销和推广模式上区分度不够,导致难以准确定位适合不良资产处置需要的目标客户,更未对不良资产进行针对目标客户群体的个性化定制和开发,绝大部分的网页浏览点击只是无效点击,并不能转化为有效客户。大量的不良资产无法找到与之匹配的意向客户,也极大地造成了互联网资源的浪费。
  
(二)缺乏业务资质和专业性
  根据相关调查报告,自2015年发展至今,与不良资产处置相关的互联网公司已有25?30家。截至2016年3月,这些平台累计发布或委托金额合计超过2000亿元。但是目前多数网络处置平台在不良资产处置方面尚不具备丰富的经验和政策、技术方面的支持,致使其不良资产处置业务发展滞后,且缺乏规范性。根据现行的 《拍卖法》、《不良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不良资产处置活动的公司必须具备拍卖准入资质、催收业务资质、不良资产处置资质等专业资质,相关从业人员也需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但目前除了纯粹的不良资产信息发布平台和金融资产交易所的网络资产交易平台外,其他类型的互联网+不良资产处置平台都是绕过业务资质要求,变相进行不良资产处置活动,存在违规经营或超范围经营的问题。
 
 (三)平台信息披露依然不够充分
  目前,互联网平台在开展不良资产处置业务过程中,在信息披露方面缺乏明确的行业规范和标准,对外披露的信息仅限于不良资产的基本情况,如资产所在地、资产类别、产权状况、物权情况等信息,而并未公布实际承担不良资产价格评估催收、处置的机构名称、处置手段等关键信息。这种投资方与被投资方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一方面会影响投资者做出合理判断和投资决策;另一方面还有可能出现平台、第三方机构、处置机构相互串联,提供虚假信息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现象。
  
(四)不良资产的非标准化特性使得其完全线上化的难度增加
  设立网络资产处置平台的初衷是希望能够有效解决传统资产处置模式面临的难题,对传统资产处置方式进行有效补充,在线上就能独立且有效地完成不良资产处置工作,简化操作流程,提高效率。然而,现有网络平台仅涉及不良资产“信息展示”、“交易服务”等一头一尾环节,原因是不良资产项目情况复杂,简单的信息披露无法满足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的要求,尽职调查、协商谈判、资金筹集、合同签署等关键工作仍需线下反复沟通才能对接完成,导致目前线上服务的贡献远低于线下。
  
“互联网+”的前进脚步亟待规范
  尽管互联网不良资产处置平台存在以上种种不足,但是“互联网+”技术平台带来的技术革新和进步却不容忽视,有必要从创新互联网+不良资产业务发展模式的角度,探索领先行业发展、促进效益提高的新路径。
  其一,明确对不良资产网络处置平台的监管政策并引导其规范发展。
  一是制定完善互联网+不良资产处置的相关法规,明确涉足不良资产处置的互联网平台准入资格、业务边界,规范互联网不良资产处置的市场秩序。二是适当放宽不良资产处置相关政策,拓宽不良资产处置途径,放宽互联网平台在不良资产拍卖、交易、处置等方面的资格限制,降低有关交易的政策门槛,提高不良资产处置的效率。三是放宽不良资产投资者资格限制,允许一般市场主体参与交易,减少由于投资者有限造成的不良资产转让价格错配、流标率高现象。四是出台催收行业相关政策,明确催收机构行为准则、风险控制等要求,构建规范的催收服务市场。五是完善互联网不良资产处置平台数据报送制度,要求平台定期报送运营及财务状况,及时掌握行业风险。
  
其二,结合不良资产业务新特点突破业务发展瓶颈。
  针对不良资产业务特定受众较少、资本消耗较高、处置周期较长的特点,资产证券化、投资结构化、投资基金化等创新业务模式是化解融资瓶颈、拓展业务模式扩大投资者数量的有效途径。融合了渠道创新和模式创新的网络化资产处置,通过技术手段将不良资产转化为标准化投资产品,如债券、收益权、基金份额、理财产品等,降低由于不良资产的非标准化特点造成的处置难度。
  其三,推动专业性不良资产网络交易平台建设,形成多层次的不良资产交易市场。
  从提高不良资产处置效力的角度出发,建议由金融监管部门或行业协会牵头,共同搭建由互联网企业、不良资产所有方、需求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金融资产交易所、司法机关、中介机构等相关主体共同参与的规范化、多元化、专业性的不良资产处置网络平台。通过对不良资产处置业务的标准化运作,覆盖从不良资产的信息展示、交易撮合到法律咨询、资产估值、委托催收、融资服务、资产过户等环节的处置流程,提高不良资产处置深度和处置效率,构建起相互补充的多层次不良资产交易市场。
  
其四,深度融合互联网金融核心技术以化解系统性风险。
  不良资产处置的特殊性决定了运用网络化方式不能单纯依赖互联网平台或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信息化,而应进一步加大创新力度,运用成熟的互联网金融技术实现转型升级。以不良资产的撮合催收类业务为例:一是通过云计算平台、云智能催收系统,全流程监督不良资产、坏账处置动态及催收过程;二是通过平台整合资源,控制成本,为委托方和处置机构提供最优化的资源匹配;三是将阳光催收的理念融入不良资产处置之中。
  其五,通过互联网大数据进行创新以提高不良资产处置效率。
  对互联网+不良资产催收行业来说,通过大数据可以充分了解债务人的相关信息,有针对性地进行催收,提高催收效率。考虑到不良资产业务非标准化的特殊性,还应结合线上平台和线下的沟通服务,才能真正加快不良资产处置进程。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也可以考虑建立自己的不良资产数据库,对公司内部数据进行挖掘和分析,通过各种渠道收集外部信息,不断扩大数据库容量,为开展不良资产处置业务提供数据支撑。此外,建立资产智能云服务平台体系,以线下网点为依托,实现不良资产处置资源配置的最优化。
  
其六,利用区块链开启不良资产数字化时代。
  “区块链+不良资产处置行业”有两个路径:第一,用“不良资产+区块链”的模式找到痛点,在此过程中进行市场资源构建。在这种模式下,会逐步形成分领域、多维度,有创新模式及业态的区块链数字资产的格局,然后通过互通和共享,生成数字资产的信用生态,实现产品有信用、企业有信用、商业行为有信用,整个生态都有信用。第二,构建“区块链+不良资产”联盟,直接建设数字资产的信用生态。
  
其七,加强对产品信息的公开披露,形成规范的信息披露制度。
  针对不良资产网络处置平台信息披露不充分造成的风险隐患,监管部门应制定相关规定,对网络平台的信息披露进行有效规范,要求互联网不良资产处置平台公开披露其不良资产项目的具体信息,包括项目的来源、不良资产成因、规模、底价等,对于打包成理财产品或众筹的不良资产,应该明确告知投资者产品的风险程度。
  其八,运用互联网技术智能催收,实现不良资产一站式专业处置。

结语
   “互联网+”时代拓展了不良资产业务思路,创新了不良资产运作模式,尽管目前“互联网+不良资产”的业务模式尚在探索之中,但随着互联网发展日新月异、新品迭出,不良资产业务的互联网化也令人充满期待。同时,由于互联网产品发展速度快、创新力度大,应当敏锐发掘创新产品,充分厘清法律框架,严密把控相关风险,在机遇与挑战并存的互联网时代开拓创新、稳步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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