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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法律风险防范若干要点

2017-11-28 14:31:31 来源:风控网 浏览:105

如何防范劳动合同丢失、被盗的双倍工资风险


实践中遇到几宗公司丢失或被员工取走或被盗劳动合同而被员工索赔双倍工资的案件。建议用人单位在签订合同时另备一份劳动合同签收表,签收表中载明劳动合同起始时间,由员工签名确认,与合同分开保管,这样虽丢失劳动合同,司法实践中尚可防范双倍工资风险。


HR,您这些约定无效!


1、约定可随时调岗调薪,员工不得拒绝;2、约定自愿放弃缴纳社保;3、约定违章操作伤亡自负;4、约定试用期离职不付工资;5、约定公司可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法定条件外);6、未出资培训但约定员工提前离职需支付违约金;7、约定合同期内不得结婚生子。


HR问:劳动合同中的薪酬、职务、工作地点必须明确吗?比如职务写管理人员,地点写中国境内可以吗?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17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职务与工作内容是两个概念,法律规定的必备条款是工作内容而非职务。职务写管理人员虽较宽泛,但实践中也可行。至于工作地点,从立法目的看,应当具体,“中国境内”与立法原意不符。司法实践中一般把握不超过市级范围。比如:深圳市。


劳动合同终止无需经济补偿的几种情形


1、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而终止的;2、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宣告失踪而终止的;3、合同期满时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同意续订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而终止的。


非全日制用工法律要点


1、一般以小时计酬;2、在同一单位一般日均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周工作时间不超过24小时;3、可不订劳动合同;4、无试用期,随时终止用工无需补偿;5、公司缴工伤保险,养老、医疗保险可以个人缴纳;6、工资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5日。


女职工权益的几个问题


1、“三期”不是保护伞,符合劳动合同法第39条所列6种情形之一的亦可被解雇;2、“三期”内遇劳动合同到期的需顺延至哺乳期满;3、未婚先孕司法实践中认为并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及相关法律,不能以此为由解雇;4、原劳动部规定妇女节上班不享受法定节假日加班费。


工资支付中的风险控制


1、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2、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支付而非延后支付;3、每月从工资中扣损失赔偿金不得超过当月工资的20%;4、银行代发工资的仍建议有员工签名的支付凭据(如工资条);5、针对加班工资争议采用特别防范措施。


offer制作技巧


offer属要约,一经对方承诺即具约束力,故规范很重要:1、告知被录用的职位;2、通知报到的时间;3、通知需提交的资料;4、告知拟订立的合同期限;5、设定offer生效需应聘者满足的条件;6、设定offer可解除的条件;7、提示应聘者对获悉的薪酬等信息的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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