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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贷风险管理任重道远

2014-02-26 10:37:31 来源:风控网 浏览:258

  我国商业银行个人信贷风险管理发展的特点

  个人信贷业务总体速度快速增长


  在过去的几年里,我国个贷业务飞速发展,金融机构个贷余额已经由1997 年的172 亿元猛增至2008 年1月末的51970.42 亿元,占金融机构信贷总规模的比重也由0.85%上升至2008 年1月末的18.13%,相应地,年增长幅度则由1998年的326%降至2007 年的67.36%。在2006年个人贷款余额就达28700亿元,占GDP总量的10.46%,占银行贷款规模的7.6%。随着中国经济的持续发展,当然信贷风险管理趋势将会继续存在。

  个人信贷业务品种日益丰富


  个贷进入快速增长的轨道,不仅总量迅速地上升,而且品种也日益增多,呈现多元化发展。从业务品种领域看,发展到住房、助学、汽车等多个消费领域;从信贷工具看,发展到信用卡、存单质押、国库券质押、其他支持抵押等多种方式;从开办消费信贷业务的机构来看,由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发展到有条件开办信贷业务的所有商业银行。

  个人信贷业务存在地域性不平衡

  从总量上来看,截至2004年,四大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个人贷款余额占全部金融机构个人贷款余额的78%;广东、上海、浙江、北京、江苏和山东六省市个人贷款余额占全部个人贷款余额的60%以上;而在某些内陆省区的个贷额占总信贷额还不到2%,个贷的70%又集中在省会等少数几个大中城市,其他城市和农村的个贷仅占相当小的比例。从个人贷款的结构上看,个人经营性贷款主要集中在上海、北京、广州等几个知识和资本密集型的大城市;在个人消费贷款中,汽车和信用卡贷款也主要集中在沿海发达省份和省会城市,比例高达85%以上,住房贷款也是发达的省份和城市占绝对优势,而助学贷款则集中在高校密集型城市,上海、北京、武汉、成都四大城市的助学贷款占到总额的60%以上。

  个人信贷还款压力问题突出

  2007年以来,人民银行连续六次提高贷款基准利率,虽然每次加息的幅度有限,但在政策的累积效应下,个贷客户实际还款压力的增加及对其心理产生的影响已突显无疑。特别是2007年12月末,商业银行个贷提前还款甚至出现排队现象。仅以某大型商业银行河南省分行为例,个贷还款与投放之间的比率,由2007年6月末的50.67%陡增至2007年12月末的60.85%,经济发达地区的占比则更加惊人,导致商业银行信贷资金运用和放款计划的压力陡增。

  个人信贷风险管理上存在诸多问题

  信贷风险管理的社会信用体系尚不完善


  我国征信系统从2003年才开始起步,当前已经逐步建立起个人信用征信系统,但要建立完备的个人信用制度,仍然有很大的距离,增加了商业银行开展个贷业务的风险,同时也使个贷业务的发展受到了制约。商业银行对个人的财务收支缺乏有效的跟踪和监控手段,无法对借款人的信誉、品德、工作和收入、财务状况等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和监控。

  信贷风险管理法律法规不完善


  目前现行的有关信贷方面的法律法规,其条文基本上是针对法人信贷这方面来制定的,而专门针对个贷方面的条款很少,对失信、违约的惩处办法不具体,这就使得商业银行在开展个贷业务时没有必须的法律保障,出现问题时往往无所适从。对出现信贷风险时,往往是法律规定可以采取的手段对法人客户能够取得效果,但对个人借款人却无法产业效果,有些手段更是无法对个人借款人采用。由于个贷业务的客户比较分散,均是借款人个人,并且贷款金额小,笔数多,保护银行债权的法规又不健全,特别是在个人贷款的担保方面缺乏法律法规,风险控制难以落实。

  信贷风险管理缺乏有效的金融工具


  当前我国商业银行个贷业务主要集中在住房、汽车等消费贷款上,都具有期限长、金额大、客户分散,与商业银行负债期限不相匹配,导致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的增加。当前我国资本市场并不健全,个贷业务的二级市场至今还未完善,商业银行无法通过资产证券化等手段建立长期资金的融资渠道,造成"短存长贷"的局面,使得资产负债期限结构不匹配,流动性风险显着上升。面对这样的现状,商业银行只能通过第三方担保或者抵押来控制个贷业务风险,但是担保往往无法足额补偿个贷业务的风险损失,而抵押品的变现在当前的现状下往往十分困难。

  社会配套信贷风险管理制度不完善

  近年来,随着改革的不断发展,我国先后进行了住房改革、医疗改革、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及教育体制改革等,需要商业银行提供个贷业务方面的支持。但没有形成一个完善的配套补偿和保障体系,如由于学生毕业后(续致信网上一页内容),就业状况不佳、收入不高、诚信度没有引起社会重视,助学贷款出现大量拖欠等问题,成为银行质量最差的贷种之一,而银行很难得到有效补偿和保障,从而形成新的信贷风险。

  银行自身信贷风险管理薄弱


  国际上个人贷款不良率安全标准为2%,但国内有些银行个人贷款不良率超过了10%,个别贷种的不良率高达50%,这说明我国银行业个贷基础管理工作薄弱,存在贷款发放随意性较大等现象。假个贷、假按揭等恶性案件时有发生,风险评价和预警体系不健全,反映不及时、不准确,信贷风险管理机制不配套。另外,个贷客户经理专业素质参差不齐,有的职业道德水准存在缺失,使银行个贷信贷风险管理任重而道远。

  个人信贷风险管理应多管齐下

  首先、要完善信贷风险管理的市场环境。


  一是加快个人信用管理体系建设。

  我国经济运行还不能完全市场化,因此,信贷风险管理征信体系的建设也必须以此为基础,借鉴国外但不能照搬国外,避免出现不能适应市场需求的状况。并且依靠法律的强制约束力,有效推动信用经济的发展。目前,在制定独立的信用管理法律的同时,还要对现行的相关法律调控进行修订,要对个人征信体系进行专门立法。征信体系法律应对征信体系中个人信息的获得和传递、信息的保密性、信息供给和使用的合法主体、信用中介的行为权限等方面的内容予以明确,从而保证征信体系的顺畅运转和真实准确的信息获得。

  二是信贷风险管理完善担保抵押制度。

  改进个贷抵押物的处置程序,保证银行第二还款来源的有效性。目前国内信贷风险管理(风控网)市场个贷业务的办理大多要依赖于担保方式来降低风险水平。商业银行在对个贷违约者行使债权、处置抵押物方面,存在较大的难度,甚至是无效的,因此,国家有必要调整关于个人财产抵押处置的法规制度,为商业银行的债权行使提供有力的保障。推广车辆抵押登记制度,为汽车贷款发展提供支持。

  三是形成良性的同业市场竞争机制,共同抵制失信行为。

  一些地区的银行已开始加强同业间的沟通,实行个贷不良客户信息共享,如北京地区银行同业协会就建立了北京汽车贷款市场黑名单共享的机制。这些举措对市场的健康发展、商业银行的风险防范都具有促进作用。各商业银行应在更高层次、更广范围内加强同业信息交流,形成对低信用水平客户的联合抵制机制,从而对个人借款主体形成一定的约束,促进这一市场的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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