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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有色“创投”纠纷案中案:谁能接盘控股权?

2014-03-17 21:21:28 来源:风控网 浏览:106

2013年1月31日,三家投资机构(休宁中静华东有色投资有限公司,华东有色基金、云峰集团)共出资20.5亿元,投向一家事业单位——有色华东地勘局(全称为“有色金属华东地质勘查局”)控股的公司——华东有色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并在北京举行盛大的新闻发布会。

一年后,上述三家投资机构中的两家休宁中静、华东有色基金,分别将云峰集团、有色华东地勘局局长王润亮告上法庭。

外界这才知道,自从2013年5月,王润亮履新有色华东地勘局局长后,休宁中静、华东有色基金先后与华东有色地勘局从纠纷到争执、并与云峰集团交恶,最终几大股东对簿公堂。他们的代表在接受采访时,各执一词,对对方阵营的股东颇多怨言。

高达20亿的巨额投资、涉及事业单位改制、国企领导人更迭、投资机构分歧等系列关键词,这起资本各方控股权之争,暴露了资本方对掌握利益分配主导权的迫切愿望;而国企领导人对国企改制的意愿与倾向,也为时下热门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探索,在操作层面存在巨大的差异,因而也就具有相当的标本意义。

而几方矛盾的缘起、发酵、升级,恰恰从三家机构在三次出资时的迥异态度折射出来。

一年前,四方约定:三家机构的出资总额20.5亿元,将以2:4:4的比例分三期出资。而出资的时间,分别为2013年1月、2013年6月30日、2013年11月30日。这三期出资,第一次三家股东全出资,第二次两家股东出资,第三次仅有一家股东出资——似乎从此就可窥见事态在逐步恶化。

这一年到底发生了什么?

第一次出资:皆大欢喜

有色华东地勘局前任局长邵毅与华东有色基金(全称“苏州华东有色资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人王晓滨是这一大额投资的关键人物。

邵毅于2006年调任有色华东局,被认为“既有产业格局、又有执行力的人”,在事业单位体制下,“几乎是将华东有色控股从无做到有”。2011年,华东有色控股营业收入15.1亿元,净利润为2400万元。

2010年开始,邵毅寻求PE机构合作一起设立私募股权基金,他计划这只基金最终将投资华东有色控股。在接触了十几家基金后,邵毅最终与高能资本董事长王晓滨一拍即合,并于2011年11月成立了华东有色基金。

公开资料显示,这只基金总规模10亿元,共有12个合伙人,中静实业(全称“中静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公司为最大LP(出资人),出资4亿元;基金管理公司由高能资本和华东有色控股共同持股,双方持股分别为80%和20%;基金投委会共有8名成员,邵毅担任基金的投委会主席。

公开资料显示,基金设立后,先后投资了盛和稀土、新疆铜镍矿项目等,金额共计4.875亿元。

2012年下半年,华东有色控股的增资扩股计划启动。华东有色基金计划将剩余的5.125亿元全部投向华东有色控股。

中静实业作为华东有色基金最大LP,对华东有色控股与邵毅颇多了解,又以休宁中静出资10亿元。中静实业持有休宁中静约84.7%的股权,其股权结构见图1。

最后,王晓滨又找来云峰集团(全称“上海云峰(集团)有限公司”),后者计划出资5.4亿元。

公开资料显示,云峰集团属于国有企业,三大股东分别为上海云峰集团职工持股会约占45.5%,上海绿地资产控股有限公司持股34%,上海绿地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约为20.5%。

2013年1月,休宁中静、云峰集团、华东有色基金与华东有色控股签订增资协议。协议约定,三家机构向华东有色控股出资总额20.525亿元,将以2:4:4的比例分三期出资。而出资的时间,分别为2013年1月、2013年6月30日、2013年11月30日。

随后,三家机构完成对华东有色控股的首期出资。三方的股权比例则按照各自的认缴出资额来确定,休宁中静、云峰集团、华东有色基金分别为23.68%、12.78%、12.13%,有色华东地勘局占51.41%的股份。华东有色控股很快完成了验资,工商资料中的股东信息也随之变更。

在投资时,几大股东对邵毅和华东有色控股都颇为认同,形容这家公司“既不机关,又不事业单位,还不国企”。一年后的今天,华东有色基金、中静实业董事长高央、云峰集团副总裁赵传葆依然不掩饰对邵毅的欣赏与认同,他们都称,投资华东有色控股,跟认可邵毅有相当的关系;并表示,在2013年1月,签订增资协议时,都知道邵毅已经进入花甲之年(换言之,即到了国有企业领导人即将退休的年龄),但邵毅认为自己不会马上退休,并将这种信心也传达给了投资人。

2013年4月,三家机构首批投资后没多久,即在云南举行“务虚会”。中静实业董事长助理陈刚后来回忆,这次务虚会宾主尽欢,当时提出了三年实现“双百方针”的战略目标,即三年后公司净资产和营业收入双双过百亿,当时大家认为这一目标颇有机会也有难度,随后为此制定了详细的战略,涉及投资计划和勘探计划。

陈刚告诉记者,“双百方针”写进了2013年的董事局报告中。同时写进去的,还有将进一步降低国有股比例,增加职工持股。

此时,无论是邵毅还是其他三大机构,都踌躇满志。

第二次出资:王润亮登场中静发难

然而,事情在起变化。

2013年6月21日上午,有色华东地勘局召开干部大会,江苏省领导宣布,王润亮任有色华东地勘局书记,局长;免去邵毅的这一职务。华东有色基金副总经理孔连增告诉记者,王润亮上任后马上开局党委会,党委会一致通过,邵毅不再担任董事长,推荐王润亮担任。

高央和孔连增都表示,6月25日,他们收到了关于推荐王润亮同志为华东有色董事并任董事长的函,当时都觉得事发突然。

6月27日,高央首先与王润亮见面沟通,在确认王润亮是支持改革后,提出:“邵毅局长退休了,但华东有色控股董事长、董事的职位他没辞过。地勘局对华东有色控股的董事长、董事有推荐权,如果现在公司没有董事辞职,暂时不能担任董事;而根据我们的增资协议、文件,在一届董事会组成时限内,要换董事长,要除了大股东以外的多数股东同意。”

高央说,“我们现在认为,增资协议中提及的很多条款没启动,我们对改革推进速度有疑惑。现在,我希望跟王局长协商明确两个重大问题:一是什么时间完成人员身份置换问题;二是在此次改制引资的基础上,进一步吸引非国有成分投资者,国有资本占比降到50以下的问题。协商好后,我支持王局长担任华东有色控股的董事长。如果到6月底之前来不及协商的话,把6月底的(第二期出资)出资推迟一点,四方股东签个补偿协议。”

当天,休宁中静将上述意思,写成函件回复给地勘局。2013年7月4日,得到地勘局的答复是:对于“人员分流、资产剥离、大股东退出控股地位等查无实据”。这加深了高央对华东有色控股深化改制的忧虑。

高央认为,这一时期双方的沟通,大致可以概括为“王润亮你要当董事长的话,可以,我们先来谈谈事业单位身份转换和国有控股减持到50%以下的问题。但王的意思是,当董事长和后面两个要分开谈”。

很快,邵毅辞去了华东有色控股的董事长一职。但因为休宁中静不点头,王润亮一直没法接任董事长。原副董事长高央则出任代理董事长。

高央与陈刚在接受采访时,反复强调,华东有色控股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一直不到10个人。此前,华东有色控股的员工,都是有色华东地勘局这一事业单位的人员兼任,结果是华东有色控股的员工既在事业单位拿一份工资,又在控股公司拿一份工资。休宁中静曾经几次提出,在人员身份转换完成之前的过渡阶段,事业身份人员可以与控股公司签订劳务服务协议,以暂时规范解决这一问题。

高央与陈刚如此关注事业单位员工身份转换,一方面他们认为华东有色控股作为一个矿业勘探、开采运营公司,主要资产除了此前已经注入的有形资产,如矿产资源的探矿权、采矿权,他们更看重的是华东有色矿业领域的专业人员以及多年积累下来的华东有色品牌和资质,这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另一方面,如果华东有色控股的员工长期保持事业单位身份,首先无法建立有效的人员激励措施,其次,实际上华东有色控股与华东地勘局是“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如果不进行人员改革,现代企业制度也就无从谈起。另外,华东有色控股后续还有股份制改造和上市的计划,如果人员改制不能完成,这些计划也无从实施。

有色华东地勘局副局长兼华东有色控股总裁许建荣也认为,目前有色华东地勘局的改制,最大的问题就是人员的身份置换。他指出:“起初想法是比较彻底的,通过身份置换,通过我们跟社会资本结合,做比较彻底的地勘单位率先走企业化路子的改革。在这个推进过程中也遇到一些阻力,真正的阻力还是身份置换,尤其是绝大部分职工留恋事业的身份,改革不能简单的把职工的身份剥离掉,要充分尊重职工的自主选择权,最大限度地照顾职工利益和全局的整体利益。”

有色华东地勘局办公室主任兼华东有色控股副总裁范啸山则补充:“所以有关部门来我们这考察后,建议我们分两步走:第一步也是跟其他省一样,企业化的路子先走;但事业身份转变可能要等到合适的时机。事业身份改革,不是内部企业搞方案董事会通过就行了,关键是报批。地勘单位在每个省都有好几个,要改革,省里肯定有统一的政策,统筹考虑。另外,当时这个时点上,江苏省相关的政策还没拿出来,所以不可能一个单位做方案。有色华东地勘局主要领导新上任后仅仅七天,就到了休宁中静履行第二轮出资义务的时间,但其没有对控股公司继续出资,尽管如此,我们仍然是按照增资协议的要求,在拿方案报计划,也在跟有关部门汇报,争取人员身份置换的优惠政策,最大力度地推进改革。”

陈刚则认为,上述说法是“地勘局的改制与控股公司的改制有联系,但是两个层面的,不能完全等同、混淆”,他表示:“地勘局的改制平台、载体是华东有色控股公司,我们参股公司之前,华东有色主要的经营性资产和业务已经注入控股公司,剩下的主要就是在控股公司工作的人员事业身份的问题。地勘局在职人员约2000多人,加上离退休人员约有5000人,但并不一定都需要进入华东有色控股。经营性、技术性人员,愿意来公司的来公司,其他人可以继续留在地勘局系统。我们多次建议地勘局可以分批分步实施人员改制,可以‘让一部分人先下海,然后带动其他人再下海’,关键是控股公司要拿出一套有吸引力的、有操作性的人员改制引进方案,包括薪酬待遇、医疗、养老保险、股权激励措施等,要向大家讲清楚好处是什么,否则谁愿意来?”

对此,范啸山表示,对于个中因果关系,不想再多打口水仗,一切以法院判决为主。

有色华东地勘局与中静实业纠纷的结果是,休宁中静拒绝第二期出资。华东有色基金与云峰集团则继续出资。

赵传葆指出,“增资协议里的确有要完成人员身份置换的要求。但是,出资是有时间表的,完成人员身份置换没有时间表;6月30日,邵毅局长才退休,新局长到任没有几天,以没有完成身份置换来作为不出资的理由,并不合适。”

孔连增则表示:“王润亮局长到任后,既不发表‘就职’演说,也不与股东沟通经营理念、继续推进改制与发展的战略和方案,上任没两天就立刻发函要来当控股公司董事长,我们觉得这不是与所有股东协商、一起发展的做法。”

他补充说,“现在看,高央敏感而务实,他最先意识到新局长是不改革的;而我们认为还没有确定的证据证明新局长不改革,也不能违约,就第二期如期出资。”

此外,孔连增指出,休宁中静虽然不出资,但华东有色基金在2013年6月30日出资日之前,要先call基金的LP出资时,高央是准时到资的。他分析:“这可以看到我们基金的独立性。基金叫‘华东有色基金’,不叫‘中静基金’。中静虽然是最大的LP,但基金是由GP(管理人)决策,而且基金的投委会八名成员,高能资本3人,华东有色控股4人,还有一个人是高央。”

一位熟悉高央的人则告诉记者,高央非常守法,对法律很坚持,对合作伙伴也苛刻。

第三次出资:云峰独撑

5个月很快就过去了。到了2013年11月30日,云峰集团如期将第三期款项付出。而这一次,华东有色基金也拒绝出资。

孔连增的理由非常简单:“第二期出资我们6月30日按期出资后,钱一直在验资账户,华东有色控股一直没有进行验资。华东有色地勘局、华东有色控股实质性违约在先。”

到底是华东有色控股没有验资,还是休宁中静不进行二期出资?

华东有色基金的代理律师隆安(上海)律师事务所主任杨坤指出:“这在操作上肯定有影响的。我们国家的合同法采取的是严格责任,只要你出现了违反合同的行为,你就是违约,不论违约是你的过错还是别人的过错造成。所以,即使休宁中静二期没有出资,华东有色地勘局也构成对华东有色基金的违约。但如果华东地勘局的违约确实是由休宁中静公司导致的,可以向休宁中静公司追偿。”

而另一边,休宁中静与有色华东地勘局的关系愈发恶化。

高央、陈刚指出,2013年8月以后,华东有色控股的几乎所有决策,都由有色华东地勘局做出,董事会、股东会形同虚设。

陈刚举例:“2013年4月,董事会通过投资资金使用计划和勘探计划。下半年以后,这些都变了。原来定的投资计划没有往下走,勘探计划该拨款的削减了,这些都没有通过董事会、股东会来批准。”

孔连增告诉记者,王润亮第一次与股东见面时说,“我知道现代企业制度,其核心原则就是大股东说了算”。这句话让股东心都凉了。但王润亮是否说过这句话,则无从考证。

2013年12月14日,华东有色控股召集股东大会。这个股东大会由华东有色控股监事会主席召集,到场的股东是有色华东地勘局、云峰集团。华东有色基金到场递交了一个不承认本次股东会合法性的通知,然后就走了。

孔连增指出:“这个股东会的召集是不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相关规定的。第一,通知时间不足公司章程约定的时间。第二,股东会应该由董事会来召集;现在董事会不召集,可以由监事会召集。但是本次股东大会,由监事会主席以监事会的名义来召集的。”

这一股东会,最终通过了《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重新确定公司股权比例及修改公司章程等事项的股东会会议提案》,取消了休宁中静的股东资格。

赵传葆认为,出资分“认缴出资”与“实缴出资”,休宁中静与华东有色基金的认缴出资接近36%,但实缴出资占比例很小,不到20%。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这次股东会的到会股东数已经达到法定标准。

华东有色基金则不这么认为:由于二期三期出资都没有完成验资,所以二期、三期的出资处于“在途”;论实缴出资,云峰集团和其他两家股东一样,都只完成了第一期出资。

截至发稿时,华东有色控股的股权结构还和2013年1月时一样,并没有完成工商变更。

诉讼案中案:控股权之争?

2013年12月5日、2014年初,安徽省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先后接到两起诉讼案。分别为中静实业、休宁县大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衍投资”)状告休宁中静。

第一起的内容大致是中静实业借款2亿元给休宁中静,年息10%;休宁中静理应先还4000万元的本金和利息给中静实业,目前已经逾期几个月。

第二起诉讼案内容接近。大衍投资借了2亿元给休宁中静,年息10%;休宁中静未按期偿还其中8000万元的本金与利息。两个案子都于2014年1月下旬判决,判决结果,都是勒令休宁中静还钱等。

一位接近华东有色控股的人士认为,这种“老子告儿子”的诉讼颇为少见,而且判决如此之快,不排除休宁中静公司故意用这种手法,来冻结休宁中静持有的华东有色控股的股权,以使有色华东地勘局的人暂时无法完成减资。

陈刚否认了大衍投资是中静实业的关联公司。

到了2014年3月,休宁中静状告云峰集团,指出云峰集团串通有色华东地勘局,召开非法股东会,试图用减资的办法减掉休宁中静的股份;华东有色基金则状告云峰集团和王润亮,指出他们召开非法股东会。并且诉状提出,如果对休宁中静进行减资,华东有色基金应有权增加投资份额。休宁中静和华东有色基金的索赔额都约为1亿元。

孔连增指出,后期休宁中静与云峰集团几乎没有正面的沟通,所以他们都对对方充满误解。

高央与赵传葆则都把对方的行为,跟意欲获得华东有色控股的控制权挂上钩。

高央告诉记者,王润亮曾在一次沟通中,问他是否接受这样的方案:有色华东地勘局只保留华东有色控股10%的股权,其他41%的股权卖给云峰集团。高央则反问:“能不能按比例卖?我们都有优先权。”高认为,云峰集团从开始希望华东有色控股改革,到后来的坚定站在公司那边,是因为云峰集团想通过这种方式拿到控股权。

陈刚否认休宁中静获得公司控股权的企图。“我们从没表态我们要来控股。我们是机构投资人,但不可能自己去主导经营管理一家企业,我们投的项目一般都有好的管理团队。对于好的投资项目,如果有机会,不排除我们愿意增持,股权越多越好,但这纯粹是从投资收益角度,而非要去控制经营管理。事实上,我们还曾经表态,如果地勘局要转让股权,也可以引入外部的其他民营资本来接盘,但不建议国有资本进一步增加。”

赵传葆表示:“曾经有一次我在酒桌上与高央开玩笑提及关于华东有色控股话题,当时高央说他不支持云峰控股,他要自己控股。事实上控股不是目的,都是为了把企业做好。”

赵传葆同时认为,休宁中静开出要退出除了要拿回首期出资的2亿元,还要求华东有色控股再赔偿2亿元条件,是因为“高央以为这种情况下,我们会接盘,所以才开那么高的价格。实际上,股权纠纷没解决,我对这个事根本没有兴趣”。

而陈刚表示,休宁中静有提出退出条件,但这和云峰是否接盘无关。因为“中静是按照认缴出资来准备资金的。我们为了准备10亿的投资资金,在2012年底,处置了部分核心资产,为这个我们就少获得了7000万元到1亿元的收益,当时,那个项目正在筹划上市,后面的上市预期收益我们也顾及不了。”此外,他表示,这是提出的条件,“一切都可以谈,解决方式也可以是多样性,地勘局也提出了让我们退出的条件,但我们无法接受”。

华东有色基金也和休宁中静一样,希望退出投资,另外也要一定的补偿,理由是,二期出资一直在验资账户已近9个月,没有创造任何效益。“去年资金这么紧张,无风险收益超过6%。2个亿的资金悬在空中,投资人的权益没有体现。”

资深投资人点评:

这个股权纠纷的核心,是有色华东地勘局发生了什么情况,其他都是表面问题。前任局长邵毅被拿下得这么突然,邵毅在地勘局是不是得罪了什么人?

回到当初这个投资,那时投资机构与有色华东地勘局的关系能处理好,股权安排能做好,本质上是因为投资机构跟邵毅关系好。那时设计这个交易结构,就是看好邵毅,但交易的完成也就维系在邵毅个人。

关键点是,邵毅对高央他们是否有其他承诺和安排?以至于邵毅一被换掉,就发生这么大的变化。跟新任局长的关系,投资机构显然是没有做到位。而外人也不知道,新任局长跟云峰集团之间是否有什么约定?

另外,他们2013年提出三年“双百”,我很难想象一个2011年净资产15亿、净利润2000多万的公司,能够2016年年收入上百亿。这个公司得有多大的矿才可能达到这一目标?但即使是如此,矿产前期开支巨大,现在又处于矿产行业下跌的过程中,净资产、营业收入破百亿不那么容易。以我对高央的了解,此前他对矿产并不是很熟悉,对股权、股权结构倒是很熟悉。

换了是我,现在处于这个局面,我不再愿意继续投钱。谁知道钱投下去要什么时候才能看到回报?而如果我有大钱、长钱,我愿意先拿下公司控制权,矿产的价值在那里,等行业好转时再去投也来得及。这或许是中静实业、华东有色基金与云峰集团态度截然分野的重要原因,前面两家机构没有大钱,而云峰集团有大钱、长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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