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物价局日前转发了国家发改委的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第一、二、三档气价原则上按1:1.2:1.5左右的比价安排。2013年元旦起南京正式实施的民用管道天然气“阶梯”价方案和国家现在的“国标”相比还有距离。如果按国家的标准,南京第一档用气量还会增加,但第二、三档的价格可能还要涨。
新国标出台,三档气价比例1:1.2:1.5
意见要求,将居民用气划分为三档,第一档用气量,按覆盖区域内80%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气量确定,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气需求;第二档用气量,按覆盖区域内95%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气量确定,体现改善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合理用气需求;第三档用气量为超出第二档的用气部分。各档气量价格实行超额累进加价,第一、二、三档气价原则上按1:1.2:1.5左右的比价安排。
指导意见还明确,各地可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单独制定独立采暖用气阶梯价格制度。
南京第一档气量有望提高,二三档或涨价
南京从2013年1月1日起实行的阶梯气价,按户计算月均用量不超过15立方米的不涨价,为2.2元/立方米,15到50立方米的每立方米涨0.4元,超过50立方米的气价则为3元/立方米。当时根据2011年南京民用管道天然气用户的用气量统计情况,71.4%的家庭月用气量在第一阶梯。26.1%的家庭月用气量达到第二阶梯,平均每户月增加支出3.58元。只有2.5%的家庭月均用气量达到第三阶梯,平均月增加支出50.65元。第一、第二和第三档的比例南京目前是1:1.18:1.36。如今按照新国标,南京第一档的用气量还要增加,若第一档价格仍是2.2元/立方米,那么第二、三档的价格则变成2.64元和3.3元,分别需要再涨0.04元和0.3元。
江苏省物价局表示,对照气价“国标”,各市都不符合要求,所以还没有实施阶梯价的城市在接下来的定价中就要一并出台,已经实施的城市也要重新做方案,重新听证。“今年肯定来不及了,估计要到明年才可能推进实施。”
用气市民盼能享受“单独采暖”优惠价
“很多北方城市都有集中供暖,我们南京的冬天其实很冷,老人小孩吃不消,我们只有自己装了地暖”,南京市民刘女士表示,看到这次国家政策中提到,可以结合实际单独制定独立采暖用气阶梯气价,不知道这个是不是就是考虑到没有统一采暖但又其实冬天特别冷的南方城市。“我们家冬天一个月本来采暖用气要900多元,如果阶梯之后要涨每月三四百元,一个冬天就要多支出一千多元!”刘女士说,希望相关定价部门能考虑到这个情况,给单独采暖用气一些额外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