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勘察是运用多种科学技术方法,为查明工程项目建设地点的地形、地貌、土质、岩性、地质构造、水文地质等自然条件而进行的测量、测试、观察、勘探、试验、鉴定和综合评价等工作,其目的是为设计和施工提供可靠的依据。工程设计是根据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按照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技术规范,在规定的场地范围内,对拟建工程进行详细规划、布局,把可行性研究中推荐的最佳方案具体化形成图纸、文字,为工程施工提供依据。
单位勘察设计管理的具体工作包括:
(1)选定勘察设计单位,招标发包勘察设计任务,签订勘察设计协议或合同,并组织管理合同的实施,收集、提供勘察设计基础资料及建设协议文件;
(2)组织协调各勘查与设计单位之间以及设计单位与科研、物资供应、设备制造和施工等单位之间的工作配合,主持研究和确认重大设计方案,配合设计单位编制设计概、预算,做好概、预算的管理工作;
(3)组织上报设计文件,提请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组织设计、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会审施工图纸;
(4)做好勘查、设计文件和图纸的验收、分发、使用、保管和归档工作,为勘查、设计人员现场服务,提供工作和生活条件,办理勘查、设计等费用的支付和结算。
工程项目勘察设计环节,内部会计控制应侧重以下几点:
(1)建设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勘察设计单位选择程序和标准,择优选取具有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并签订合同;
(2)重大工程项目应采取招投标方式选取设计单位,严禁建设单位委托无证或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工程设计;
(3)建设单位应当指定专门部门或委托设计监理负责设计协调和管理,监督设计单位推行限额设计和标准设计,防止设计单位以任何形式将工程设计任务转让给他人;
(4)建设单位应当组织相关部门及专业技术人员对设计方案进行分阶段审核,防止设计单位保守设计,并确保最终方案的适用、经济、合理及设计文件的完整;
(5)建设单位不得授意设计单位扩大或缩小可行性研究报告所确定的设计范围,人为调整投资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