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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张家港检验检疫局统计,2014年,该局共查获进口大豆超范围短重案14起,累计短重3410吨,助国内收货企业对外索赔196万美元。
张家港口岸是我国大豆进口主要口岸之一,年均进口美国、巴西、阿根廷和乌拉圭等国家的大豆200万吨以上。但进口大豆短重现象时有发生,给国内企业造成一定影响。张家港检验检疫局港口办事处检验鉴定科副科长徐益民表示,进口大豆短重的原因主要是装货港原发重量短少、一程远洋船部分货物转由二程内河船减载损耗、码头卸货大豆撒漏等。
为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徐益民建议,国内大豆进口企业要针对装货港原发重量短少,提示国内收货人对客户信誉和市场情况进行认真评估,选择国外信誉好、操作规范的公司合作,可委托值得信赖的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赴装货港检验,遏制国外不法商人的恶意短重。其次,针对减载转运过程中产生的中间损耗,各地检验检疫部门要加强对一程远洋船部分货物转由二程内河船减载过程监管,指导贸易商使用符合规范的内河船舶运输。第三,针对卸货撒漏损耗,各地检验检疫部门应要求承运人和收货人在减载和卸载过程中做好大豆防撒漏措施,全方位推广检验数据实时传输和存储,建立视频监管系统,设定准入门槛,引入叫停机制,力争做到“颗粒归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