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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对策与建议

2014-02-24 16:28:51 来源:风控网 浏览:256

  建立配套的机制

  建立风险报告制度。风险报告制度是实施全面风险管理的一项基础工作,可使决策者和各级管理人员及时掌握经营管理中的风险信息,以便迅速有效采取措施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确保各项业务按照既定的目标健康发展。风险报告线路采取纵向报送与横向报送相结合的矩阵式结构,即本级行各报告单位向上级行的对口部门报送风险报告的同时,也必须向本级行风险管理部门传送风险报告。

  建立风险管理考评制度。完善风险管理工作中的考核评价办法,是促进国内商业银行各级行完成各项工作目标的重要手段。对各级机构的风险管理工作动态考评制度,并将考评结果作为确定或调整当期或下一期风险限额、法人授权权限大小、财务资源分配的依据,可以为风险管理提供有效的激励。

  建立风险限额管理制度。风险限额管理是对国内商业银行面临的各类风险进行量化、汇总、分解、控制的过程。实行风险限额管理,可以促进国内商业银行由过去单一的、感性的、定性的风险管理,逐步转变到总体的、理性的和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风险管理;可以为国内商业银行制定明确、统一的风险管理政策,使各级风险管理人员、业务人员明确各自的风险管理目标,保证各业务部门的风险度符合全行的风险承受程度,是商业银行进行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和方法。目前,部分国内商业银行已在部分业务领域中使用了限额管理,同时五级分类等也为限额管理提供了一定的数据。

  建立风险经理制度。风险经理制是通过对风险管理人员进行等级化管理,提高风险管理体系工作人员的素质,从而为全面风险管理提供基础保障。建议按序列设置资深风险经理、高级风险经理、中级风险经理、初级风险经理四类若干等级,并在相关业务部门设置若干风险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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