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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风险管理方法

2014-03-01 17:32:09 来源:风控网 浏览:281

 五、信用衍生产品的信用风险管理

  信用风险管理的信用衍生产品一方面减少了信用风险,另一方面也给其使用者带来了新的金融风险。正如其它柜台交易产品一样,信用风险管理的信用衍生产品是法人之间所签订的金融合约。这些合约将使其使用者面临着操作风险(Operating  risk)、交易对手风险(Counterparty  risk)、流动性风险(Liquidity  risk)和法律风险(legal  risk)。

  1.信用风险管理的操作风险(Operating  risk)

  信用衍生产品最大风险的是操作风险。操作风险指投资者不是利用衍生工具进行套期保值,而是用来进行过度的投机。英国巴林银行的倒闭就是因为其交易员进行了不当的衍生产品交易。一方面,操作风险造成的后果可能极为严重;另一方面,操作风险也是较容易控制的一种风险。只要建立严格的内部控制程序并且坚决执行,就可以从根本上杜绝操作风险。

  2.信用风险管理的交易对手风险(Counterparty  risk)

  交易对手风险指交易对手不履约的风险。因为交易对手风险的存在,使得信用衍生产品并不能完全消除信用风险。但是同一般的信用风险相比,信用衍生产品本身的交易对手风险是微不足道的。这是因为信用衍生产品的交易对手或为一流的商业银行,或为信用等级为AAA级的投资银行。这两类机构必定是资本充足并且违约概率较小。

  3.信用风险管理的流动性风险(Liquidity  risk)

  流动性风险指对冲原有头寸的不确定性。对于信用衍生产品的购买者而言,其目的是规避信用风险,而不是投机获利,从而流动性风险并不是特别重要。3但是,若是对于信用衍生产品的发行者(出售者)或是希望对冲其原有头寸的信用衍生产品的使用者则而言,流动性风险则必须加以考虑。目前,信用衍生产品的流动性风险很高,这主要是因为没有活跃的二级市场,从而使得信用衍生产品的使用者无法及时变现。随着信用衍生产品市场的发展,流动性风险将会降低。

  4.信用风险管理的法律风险(Legal  risk)

  信用衍生产品都是通柜台交易进行的,也就是说其合约多为非标准合约,因此合约的条款不合法或是不规范的问题,这就给信用衍生产品的使用者带来了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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