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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琳提案一:强电力规划管理 促资源有效利用

2014-03-06 14:19:57 来源:风控网 浏览:106

电力是国民经济的先行,应该适度超前、健康、可持续地发展。这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大事。

电力规划是电力工业发展建设的重要指导和依据,是落实国家能源战略、保障能源安全、优化能源结构、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抓手,是加快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支撑,也是政府实施宏观管理的重要手段。但就目前来看,电力规划管理依然存在着诸多困境和问题,例如:

第一,重大事项研究和规划编制、审定、发布、滚动修订程序尚没有走上规范化、程序化、透明化的管理轨道;

第二,规划没有明确的法律地位,缺乏执行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第三,规划实施、考核、评价机制也均还没有建立。

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规划科学是最大的效益,规划失误是最大的浪费,规划折腾是最大的忌讳。”电力规划管理的薄弱将导致诸多不利后果:

一是导致产业内部、产业与相关产业之间的不协调问题不利于发挥其在能源结构优化、经济结构调整中的应有的重要作用。

二是无序建设,违规项目的问题。包括新型能源的可持续健康发展问题。

三是电力发展中的一些重大问题,如重大技术路径选择,跨省、跨区域电力资源配置,新能源、智能电网等新兴生产力的培育等,都需要深入研究论证,给出明确、权威的战略性的方向引领。

电力规划管理的薄弱,一方面是政府有关部门职责的缺位、错位,另一方面在于政府部门规划能力包括人力、财力的不足。因此提出以下建议:

第一,出台“电力(能源)规划管理办法”。对规划的深度、高度和可操作性作出明确的规定,提升规划的质量,保证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和约束力。

第二,成立独立的电力(能源)规划研究院。对现有各企业科研机构中有关电力(能源)战略、规划和系统研究的力量进行整合,或以一个或几个科研机构为基础整合成立。该研究院可以直接隶属相应政府部门,或者业务上纳入国家级研究机构管理。纳入科研机构。

第三,做好人才保障。建立科学合理长效的人才保障机制,使相关专业高级人才长期稳定地从事战略规划研究工作。

第四,做好经费保障。保障规划编制和管理工作必要的经费,纳入国家财政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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