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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税务风险不仅仅是大企业的事

2014-03-12 12:07:37 来源:风控网 浏览:208

    笔者长期从事基层税务工作,一直与中小企业打交道。在工作实践中深深体会到,加强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固然十分重要,但是加强对中小企业的税务风险管理也不可或缺。就拿笔者所在的县级地税局来说,2010年管理的属于一般税源户的中小企业所缴纳的税款占到了全局收入的55.4%.由此可见,加强对中小企业的税务风险管理,意义同样十分重大。

    从中小企业防范税务风险的现状来看,大部分中小企业防范税务风险意识淡薄,有的企业财务机构不健全,财务制度不完善,财务核算不规范;有的企业财务人员身兼数职,甚至还有财务人员身兼几个企业的财务主管;有的财务人员没有取得专业资格证书,政策业务水平较低;有些中小企业属于家族式企业,管理较乱;还有些企业为了追求利益的最大化,盲目进行税收筹划,带来税务风险,以致引发税务危机。

    比如,某区政府为了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规定凡是到该区政府的开发区投资兴业的企业,政府将在土地出让金上给予一定比例的返还奖励。据不完全统计,近几年来,该区有33户企业(其中26户为房地产企业)获得了政府返还的土地出让金共计15亿元。但这些企业在收到财政的返还款项后,有近75%的企业未按规定作为收入进行处理。有的虽然在账面上作其他收入处理,但是在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却作调减应纳税所得额处理;有的直接将返还款记入“资本公积”或一直挂在“其他应付款”科目;还有少数外来投资者将返还款不入账,直接汇入设在外地的集团总公司,等等。

    2010年,该区地税部门在对房地产企业开展专项评估中发现了上述问题,要求所有企业将收到的土地出让金返还款一律计入相关年度的应税收入,计算补缴企业所得税。同时,还要求企业在土地增值税清算中,将取得的返还款扣减相应的土地成本。对此,许多企业都不能理解,片面认为,政府返还的土地出让金属于财政性资金,根据有关规定可以列入不征税收入。针对企业财务人员的片面理解,评估人员及时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向企业作了详细的解释,最终得到了纳税人的理解和认可,从而使企业避免了因理解不透税收政策而产生的税务风险。

    当前,在中小企业中,不论是在税收征管各环节,还是在征收的各税种中,都隐藏着不同程度的税务风险。如果这些风险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防范,就会引发税务危机,给国家和纳税人造成一定的损失。所以,笔者认为,防范税务风险不仅仅是大企业的事,也是中小企业必须常抓不懈的一项重要工作。

    笔者认为,企业作为防范税务风险的第一责任人,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要完善内控制度,规范财务核算,增强管理意识等方面建立健全税务风险管理制度;二是企业涉税人员要加强自身业务的培训,不断提高其自身业务素质和执行税收政策的能力;三是要加强与税务机关的交流和沟通,及时了解和掌握最新的税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收集和反馈相关涉税信息。

    同时,税务部门在防范税务风险中也应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按照税源专业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除设立重点税源管理机构外,要结合当地实际,设立风险评估管理机构,组建专业的风险管理团队,制定税务风险评估操作规定,将税务风险管理贯穿于大中小各类企业及税收征管全过程,做到“抓大不放小”。二是要强化税收政策的宣传,加强与纳税人的交流与沟通,及时向纳税人传递相关涉税信息,帮助纳税人学法、知法、懂法、守法,构建全方位的纳税服务体系。三是引入风险管理理念,引导中小企业在税务筹划、经营决策、会计处理等日常经济活动中,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提高税法遵从度,有效控制税务风险。四是税务机关及其执法人员要增强风险意识、公正执法、规范执法,通过预防税务机关及其执法人员的税收执法风险,进而有效地防范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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