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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管理创新:浅谈金融创新与金融风险管理

2014-02-26 12:13:09 来源:风控网 浏览:241

  第四,加强金融业的国际间合作在复杂的国际金融环境中,一国控制金融风险已经显得势单力薄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国际化和金融衍生业务的开展,必须进一步加强国际合作,比如,我国可以与国外金融衍生交易自律组织签订关于金融衍生市场信息互享的谅解备忘录,或者与国外政府签订相关合作监管的协议,还可以参与国际监管组织并且参照其标准制定我国开展金融衍生业务的相关规则,从而达到全面有效监管的目的

  第五,加强银行业的内部治理首先,建立由董事会高层管理部门和风险管理部门组成的风险管理系统包括要有健全的组织结构恰当的职责分离,明确划分机构内部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建立起对业务经营活动计划执行和控制的适当机构,在管理人员和执行人员间设定明确的辖属和报告关系,建立严格的授权和审批制度,对越权行为予以严厉处罚;通过机构的各个有机组成部分实现内部控制,督促稳健的经营方针的贯彻实施其次,要加强内部信息的透明度,强化信息公开制度,主动接受外界的监督通过建立独立的会计及核算体系,对所有的业务活动进行及时完整准确的记录,会计报表一经生成,不得更改;杜绝信息独占,任何会计统计信息都应做到分层共有,并在不损害商业利益的情况下尽可能地公开

  第六,加强银行业资产的管理中国银行业的不良贷款率从20世纪90年代以来,不良贷款率一直居高不下,已成为中国金融风险管理风险的代名词这几年通过清收剥离盘活核呆等各种办法,不良贷款率由以前的50%已降至今天的不足10%,为中资银行和国际接轨奠定了基础,为金融创新的更好进行创造了条件2007年,随着农行股改上市即将完成,四大商业银行即将全部完成股改上市,银行的公司治理又上一个台阶,将为推动金融业务创新提供体制制度保障

  总之,金融创新在中国还是新生事物,它的成长需要商业银行投资者和监管机构的共同推动银行是金融创新的主体,对创新活动及其风险承担第一责任,银行要建立良好的客户关系,包括建立争议处理的解决机制;投资者在享受现代金融服务的同时,也要遵循“买者自负”的原则,承担决策风险;监管机构要履行服务于公共利益的职责,督促商业银行向金融投资者充分披露信息,揭示风险,保护金融投资者合法权益,同时,建立公平的市场交易规则,完善法律法规;另外,监管机构和商业银行还共同承担对投资者教育的责任,向社会公众普及金融知识,增进投资者对金融产品,尤其是对创新产品收益和风险状况的了解,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风险承受能力

  金融风险管理参考文献:

  [1] 何小锋,黄嵩.投资银行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

  [2] 邓长春.关于金融创新内容的新思考[J].河北经贸大学学报,2000(1).

  [3] 韩玲慧.金融创新的风险[DB/OL].中华财会网(www.e521.com).

  [4] 唐双宁.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大力支持金融创新[J].中国金融风险管理,20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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